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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犯罪的条件及处罚

  • 财经资讯
  • 2023-03-20
  • 0 来源:正规pos机网

律师解读:信用卡恶意透支达到犯罪的条件及处罚

(本文由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陈纪豹收集整理)

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罪。

相关解释对此罪的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银行有效催收等作了规定

1、关于如何理解非法占有为目的。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非法占有为目的,但有证据证明持卡人确实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除外: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2、关于恶意透支的数额规定及量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关于银行的有效催收。

3、关于银行有效催收的规定

催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认定为本解释第六条规定的‘有效催收’:

(一)在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后进行;

(二)催收应当采用能够确认持卡人收悉的方式,但持卡人故意逃避催收的除外;

(三)两次催收至少间隔三十日;

(四)符合催收的有关规定或者约定。

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4、恶意透支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5、恶意透支的数额规定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陈纪豹律师简介

陈纪豹,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福州市法律顾问智库成员、福清市社科联专家库成员、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所主任,福清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兼企业投融资、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主任,福清市阅读协会副主席。毕业和进修过的学校:厦门大学、北方交通大重组法律业务,夫妻婚前、婚后财富管理与安排法律服务、刑事、民事等各种法律服务项目。地址:福清市江滨路融武大厦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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