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没有想过,作为朋友的银行行长会挪用自己家的存款。
为了要回存款,李先生一家将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南京市江宁区法院责令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然而,邮储江宁支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理由是“储户长期不查询不符合常理”。
去年5月,南京市中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阶段的合议庭笔录显示,银行认为,原告在处理自身存款中,也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此外,储户与行长时某宁是通过中间人介绍,因此中间人应承担主要责任。
正常判”。
他说,等待的过程里,三位老人中已有两个去世,“我们等了4年,但我们还有几个4年去等?”
李
先生介绍,2018年底,其一家发现存在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的存款取不出来了。他们从2008年存入第一笔本金,连带后续存入的部分,加上利息,已累计约243万元。发现问题后,他们立刻报警。直到警方介入,他们才发现,存折上除第一笔存款信息是真实的外,其他存取记录都是假的。
次年4月,时任银行行长时某宁被抓获。2020年9月,时某宁因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存折中除了第一笔本金,后续流水信息系伪造。图/受访者供图
【1】银行行长提供上门服务,储户未到柜台存钱
当时你们怎么把钱存到邮储江宁支行的?
次到期转存(含利息)后,都是存折、回执、凭证一起交给我们,没想过会有问题。
李先生:本金我们没有去算过,毕竟每年的基数都在涨,也有断断续续在存钱。这些检察院和法院已经把这些流水调查得很清楚了,最终认定是243.0109万元。这还是截止到案发的数目,到现在4年过去了,又产生的利息算起来应该也有七八万了,这个钱我肯定也要继续要。
宁是朋友吗?
李先生:我们跟他的父母比较熟,可以说是朋友。当时觉得既然他有吸储的任务,帮谁都是帮,钱存到哪边都是存,就把钱存到他那边了。其实说实话,他的口碑一直不错,人很随和。在事发前,谁都不会想到他会犯案。我们一家也是太信任他了。
”,老人们当时也要上班,没时间总去银行。
那时候邮储江宁支行为了吸储,为大客户提供很多vip服务。人嘛,也图这么一个服务,他直接上门为你服务,存完以后再把存折、回执单给你送过来,每个月给你发一些米面粮油,通过中国邮政寄到家里。
人的生活不就是柴米油盐吗,又有银行行长上门服务,当然愿意把钱存到他那。总归,因为他有这个职务,又有上门的服务,他就是代表银行的。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时某宁挪用储户存款243万元,判处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图/受访者供图
【2】被判挪用资金罪,银行行长被判二年三个月
李先生:2018年中至年底期间,我们三家人由于各自原因需要用钱,去了邮储江宁支行都发现钱取不出来,于是,大家就一起去找时某宁要说法。
“路上堵了,你们再等等”之类的,反正就是忽悠。他给我的家人们看了一些有什么领导签字的文件,后经公安查实,这些签字都是伪造的,银行里根本没有那些人。
李先生:当时他把存折
李先生:他在庭审上讲,拿我们的钱买了奔驰车什么的。其实不光是我们的钱,他外面也有很多民间借贷,后来我们听公安讲,加在一起有三千多万。
李先生:是的。法院判决他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责令其退赔被害单位邮储江宁支行2430109元。现在,时某宁已经刑满释放了。
【3】涉案银行不服赔偿判决:储户没经常查询,应担责
他退赔钱款了吗?
李先生:这些不关我们的事,那是他跟银行之间事情,由他跟银行之间解决。我们的民事官司是和银行打的,我们需要银行把存进去的钱赔给我们,我把钱存在银行,现在取不出来了,银行肯定是逃不掉的。
一审的判决书也写得很清楚,由时某宁退赔银行钱款,由邮储江宁支行返还我们的存款。
服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李先生:银行以我们存钱后没有经常查询为由,认为我们应该承担责任。他们责怪我们不定期查看一下钱,我觉得这个很荒谬。说实话,一家几十万,说不上是我们的全部积蓄,加上那几年几家都不用钱,又有存折在这里,没去查询也是很正常的事。
李先生:南京中院退回后,现在已经经过了两次庭前会议,两次调解,两次合议庭,最后一次是1月17号开的庭。他们只肯赔120万,但我们怎么可能答应只赔一半?
四年了,存款的三家老人里有两个都去世了,老人们心里着急,积郁成疾加上基础病,都走掉了。我们的诉求很简单,就是希望能尽快判,正常判,我们一直在等,但我们还有几个4年去等?,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