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每月有2000元生活费,但这半年来,在安徽合肥读大一的学生杨云,仍过得十分拮据。因为有880元要转入一个小额贷款平台,这项贷款甚至并不是她自己办理的。
每月支付880元,12期分期,总计10560元的费用,是杨云报名参加的线上原画培训班的“学费”。听完一节直播课后,杨云在该培训机构“老师”的“鼓励”下,一步步签订了贷款协议。
几天前,多次申请退款无果的杨云,通过律师向全国12315平台和国家信访局提交了投诉,目前正在等待结果。对于她的投诉,该培训机构并未作出回应。
杨云的遭遇并非个案。
习,边学习边接单,机构老师介绍资源,月入过万很简单……针对没有积蓄的大学生,许多培训班还打出了“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的广告,背后的小额贷款平台更是五花八门。
3月3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与共青团中央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青年学生消费者,理性考虑超前消费,审慎选择贷款机构,避免陷入不良“校园贷”陷阱。
不少大学生成了不良商家紧盯和收割的“韭菜”。他们为何会一步步落入陷阱?
“先学后付”“免息分期”步步引导去贷款
一番课程介绍后,该负责人邀请杨云参加了当天的直播公开课。杨云回忆说,公开课上介绍了很多原画创作的不同风格和当天报名的优惠活动,她动心了。但对于高额的“学费”,她作为学生无法自己承担,家长也应该不会同意花这么多钱学习画画。
会另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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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杨云选择了12期分期付。手续办好后,对方向她发来了4份文件:《委托扣款授权书》《代扣授权书》《借款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这时她才发现,原来办理的学费分期付,就是贷款。
购买了商业插画系列课程,并办理了“学费”分期。
100元定金并预留了课程学习名额。
“交了定金还没报班时我就不想报了,但‘老师’说不退还100元定金,说定金可以转为学费,又引导我交了200元定金。”刘青说,当自己提出没有钱报班时,对方告知可以分期付款,一个月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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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小时的直播课结束后,该工作人员介绍学费时说,“可以支持12期分期,不需要额外利息,信用卡、花呗都可以”,并称“新手学到3个月左右就可以参加接单了,插画是这个社会必备的一个设计技能,全职去从业都是高薪,应届生薪资6000-8000元都是最基本的”。
不再听课的5个多月里,她还在还贷款
参与了一个月的课程学习后,刘青觉得,“课程质量并不好,大多是作品评析”。她想退掉余下的课程费,却遭到了拒绝。她坦言,“他们开始说不退定金,到后面说可以帮我停课,等我以后想学了再继续听。看到这种态度,我就逐渐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协商无果。尽管刘青早已不再听课,但贷款还在进行。害怕影响征信的她,“只能继续偿还贷款了”。
杨云在学习PS技巧感到“吃力”时,也提出过退课。对方却鼓励她要坚持。“我当时也在想,这是我自己要学习的内容,怎么能轻易放弃呢?”
于是,她坚持了下来。可随之而来的大学军训、繁忙的学业让她无暇顾及线上课程。随着学校反诈宣传等教育的开展,她也逐渐意识到,自己遇到了陷阱。
去年11月,她再次正式提出退课,对方却称,根据签订的合同已经不能退费了。“我当时也看不太懂那些合同内容,又怕逾期不还款会影响个人征信,对今后的生活造成影响。我想大不了就把钱还完,就当自己吃了个亏。”
培训合同纠纷”。在黑猫投诉平台,针对上述公司、平台的投诉不断发生。
社交平台上,也有不少大学生网友晒出了自己报名网络培训课程被诱导分期贷款的经历,其中不乏通过投诉追回“学费”的年轻人。
许多被骗大学生称,这些复杂的合同条款是他们的“盲区”,也成了培训机构截断退费要求的“法宝”。
西安的大四学生张嵩比杨云和刘青幸运,已经追回了自己的“学费”。
因为嗓音条件不错,他在某机构报名了配音培训课。报名时,对方称可以分期付学费。但开课后,他发现,课程质量并不高,“只有一两节实操课,后面的课程就很水了”。
当他提出退课时,对方也拿出了套路,“要么拖延,要么就是转学别的课程”。不过最后,学法学专业的他在当地民警的帮助下要回了自己的学费。
不再听课的5个多月里,杨云还在还贷款。这让她懊悔不已,“寒假期间没有生活费,我连自己的生日红包和压岁钱都垫进去了,还是不够还款,我又不敢找家长要,只能跟兄弟姐妹借钱,弄得我姐姐现在都不理我了”。
“都说大学是进入社会的第一步,但我当时还没开始大学生活,就栽了个跟头。”杨云无奈地说,“如果这次投诉不能成功,暑假我只能去打工挣钱还贷款了”。
中消协与共青团中央近日发布的消费警示中提到,在“校园贷”风靡的背后,也存在着严重隐患。一方面,当前“校园贷”市场存在办理贷款业务门槛低、经营者资质参差不齐、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合同信息不透明、风险提示不充分等一系列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大学生三观尚未完全成熟,物质需求旺盛,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强,但自身控制能力较差,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再加上社会经验缺乏,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尽管“先学后付”的模式已经广泛存在于教育行业,但由于教育机构需要借助第三方金融机构、贷款公司等平台实现“先学后付”,其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需要警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琳认为,像杨云遇到的教育机构以“先学后付”作为幌子,实际上是引诱学员到小额贷款平台贷款,既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消费欺诈。“如果教育培训机构人员使用胁迫方式强制要求消费者购买课程服务,或者不允许消费者退课退费,要求消费者继续接受服务的,还会涉嫌强迫交易罪。”金琳提醒,如果签订合同时根本没留意就误签了具有“霸王条款”的不公平合同,也可指出对方的违法违规之处。若对方置之不理,建议以相关证据,如前期与培训机构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签约合同等,向12315、网上信访、工商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局等进行举报投诉。此外,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针对大学生关心的“不履行还款是否会影响个人征信”的问题,金琳说,小贷公司放款对于征信有没有影响,要看放款方是否有接入央行征信系统,“没有接入征信系统的平台,一般都是没有达到接入要求,这类平台的贷款利息比其他平台要高很多,并且此类平台经常出现暴力催收等恶性事件,我国严厉打击高利息贷款和暴力催收,所以不要使用该类贷款,以免给自己带来危害”。
她还表示,如向消费者协会、黑猫投诉平台等公益性消费投诉平台进行投诉举报依旧不能解决问题,或被骗数额较大(如3000元以上),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公安机关报案。
行业准入门槛,健全行业风险防控机制,排查整顿违规机构,针对大学生提供定制化、规范化、安全放心、真实透明、风险可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杨云、刘青和张嵩均为化名)
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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